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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宗仁的两次杀人

与归 与归随笔 2020-10-10


最近读唐德刚先生所著的《李宗仁传》。此书虽是唐先生执笔,但内容基本是李宗仁自述。



读至第十三章,已经看到了李宗仁两次为杀人“后悔”的经历。


第一次,是他还是营长的时候,上峰密令其将驻地的县长杀掉。命令是口头上的,没有任何文书,说是接到情报,那位县长密谋叛乱。


李宗仁虽心有挣扎,但以“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”慰己,深夜带兵闯进县长住宅,将其逮捕,然后骗至运动场直接枪毙。


堂堂一县之长,没有经过审讯,没有任何证据,更无法庭裁判,甚至连基本的公示和说明都没有,就这么一命呜呼。


李宗仁对此自发感慨:“每念中国内忧外患,杀伐频仍,成则为王,败则为寇,人权毫无保障,像何县长的不知多少,说来痛心。”


乱世人命如草芥,县长如此,平民更是死如猪狗。我读到此处,久久不愿翻过去,李宗仁有错吗?我下意识地问自己,但却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。


李宗仁对此事“终生难忘”,说明他并不觉得自己全然正确。但是,如果穿越回去,让李宗仁再选择一次,我相信他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。


这便是世事的悲哀之处。很多时候,它不由人,由势。


李宗仁的第二次后悔杀人,是在粤桂战争中,接受陈炯明的招降。在去横县的行军路上,有一位士兵和一位老太起了争执,老太说士兵抢了她的衣物,士兵否认。


李宗仁赶到,让士兵开包查看,果有一衣物。不过,士兵坚称自己是别处拾捡得来,而老太也支支吾吾说不清这件衣物到底是不是她的。


由于李宗仁所部此前躲在深山日久,士兵穷困潦倒,当时行经商街,李宗仁已经感到军纪涣散,便想利用一下这个小事件,玩一下杀鸡儆猴的把戏。


恰巧这个时候,这位小士兵又说出和李宗仁系七里同乡。李宗仁更觉这是个彰显铁面无私、六亲不认、军令如山的好时机,随决定将这位老乡枪毙。


李宗仁自己说,本不至于杀了这个小战士,但小战士既然说是自己同乡,就非死不可了。


这件事同样成了李宗仁记忆中挥之不去的阴影。“我之杀他实是一种权术的运用,而非治以应得之罪。我的一生最不喜用权术,而生平只用这一次,竟用得如此残酷。虽当时情况使然,实非得已,数十年来,我每为此事耿耿于怀。”


你可以说李宗仁实诚,毕竟这件事他不说出来也可以,也就进不了自传;你也可以说李宗仁虚伪,人是你杀的,你又学诸葛“挥泪斩马谡”。


李宗仁做出了在当时他看来最正确的选择,但这两起杀人事件,在今日看来,无不是草菅人命,没有任何的法治可言。但这又确是乱世之中的常规操作。


难以评判李宗仁的做法,或许可以换一种思路:如果小战士的家人找李宗仁复仇,你站哪边?或者,如果你就是小战士的家人?


尤其是,李宗仁还提到,在杀小战士之前,他曾经多次见过乱兵抢劫民物、强奸民女的情形,自己试过去制止,但很快便怂了,只能听着民女惨叫声摇头而去。


这又让我想起《庆余年》里,范闲一再想替无辜死去的滕梓荆找回正义。除了范闲,那个世界里的人,没有人觉得一个护卫的死是多么大的事情,没有人认为他的命多么值得纪念。


彼时,弹幕里不少人说,现世何尝不如此。就连我们看电视剧时,也常常会对龙套们无动于衷。我因此常常怀疑电视剧里的正邪之分。为了给一人报仇,正义的主角可能已经杀死了数人、数十人、甚至数百人。


比如一次劫狱,救出了女主角,但却把无辜的狱卒杀伤殆尽。换个剧本,让其中一位狱卒来做男主角的父亲,又该书写一段怎样的复仇故事?又是怎样的正邪呢?


我们无法苛求李宗仁去以命相救那些被侵害的民众,但却也无法原谅这份懦弱,甚至是无息的纵容(他是军官)。他不是恶人,但在很多事情上,也绝非问心无愧的仁人、光明磊落的英雄。


这便是一个相对真实的人,一个相对立体的抗日将领。


所以,近日读“史”,我又不禁对那些纸页上、荧屏上甚至墙壁上的英雄发出哂笑。


我们要始终保持联想与质疑的能力。我们纪念的光环里,或许就有我们讨厌的黑暗,只是你不知,或者不愿意去知道而已。


我们应纪念有缺憾的人,而不是完美英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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